艺术美

来源:金华家教网 日期:2013-3-12

1.艺术的本体是审美意象,即一个完整的、有意蕴的感性世界。艺术不是为人们提供一件有使用价值的器具,也不是用命题陈述的形式向人们提供有关世界的一种真理,而是向人们呈现一个意象世界,从而使观众产生美感(审美感兴)。所以艺术和美(广义的美)是不可分的。
    2.艺术是多层面的复合体。除了审美的层面(本体的层面),还有知识的层面、技术的层面、物质载体的层面、经济的层面、政治的层面,等等。
    3.艺术与非艺术应该加以区分,区分就在于看这个作品能不能呈现一个意象世界,也就是王夫之说的能不能使人“兴”(产生美感)。西方后现代主义的一些流派,如“波普艺术”和“观念艺术”的一些艺术家,他们否定艺术与非艺术的区分,实质上是摒弃一切关于意义的要求,从而导致意蕴的虚无。他们的一些“作品”没有任何意蕴,因而不能生成审美意象,也不能使人感兴。这些东西不是艺术。
    4.艺术创造的过程包括两个飞跃,一个是从“眼中之竹”到“胸中之竹”的飞跃,一个是从“胸中之竹”到“手中之竹”的飞跃,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涉及政治的因素、经济的因素、物质技术的因素等等多种复杂的因素,但这一切的中心始终是一个意象生成的问题。
    5.艺术作品的结构可以分成不同的层次。我们认为分成三个层次是比较合适的:(1)材料层;(2)形式层;(3)意蕴层。
    艺术作品的材料层有两方面的意义:一方面,它影响整个作品的意象世界的生成;另一方面,它给观赏者一种质料感,这种质料感会融入美感,成为美感的一部分。
    艺术作品的形式层也有两方面的意义:一方面,它显示作品(整个意象世界)的意蕴、意味;另一方面,它本身可以有某种意味,这种意味即一般所说“形式美”或“形式感”,这种形式感也可以融入美感而成为美感的一部分。
    艺术作品的意蕴带有某种程度的宽泛性、不确定性和无限性。这就是王夫之所说的“诗无达志”。这决定了艺术欣赏中的美感的差异性和丰富性。
    6.对艺术作品进行阐释是不可避免的,也是有价值的。但是这种以逻辑判断和命题的形式所作的阐释,只是对作品意蕴的一种近似的概括和描述,这与作品的“意蕴”并不是一个东西。同时,对于一些伟大的艺术作品来说,一种阐释只能照亮它的某一个侧面,而不可能穷尽它的全部意蕴。因此,这些作品存在着一种阐释的无限可能性。
    7.艺术作品的意蕴层带有复合性,中国古人称之为“辞情”和“声情”的复合。在不同的艺术形式和艺术作品中,这种复合是不平衡的。这是研究艺术作品意蕴应该关注的一个问题。
    8.“意境”是“意象”(广义的美)中的一种特殊的类型,它蕴含着带有哲理性的人生感、历史感和宇宙感。“意境”给予人们一种特殊的情感体验,就是康德说的“惆怅”,也就是尼采说的“形而上的慰藉”。“意境”不仅存在于艺术美的领域,而且也存在于自然美和社会美的领域。
    9.关于“艺术的终结”的问题,黑格尔有两个命题。一个是从绝对观念发展的逻辑提出的命题。他的逻辑是:艺术显现绝对观念,绝对观念是无限的,是最高的真实,而艺术是有限的,所以艺术最终要否定自己。我们认为他的理论前提不能成立。绝对观念不是最高的真实,艺术也不是理念的显现。艺术在人类社会中有特殊的价值,不是哲学可以替代的。黑格尔的第二个命题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提出的,就是现代市民社会不利于艺术的发展。这个命题包含着黑格尔对现代市民社会深刻的观察。但是我们认为不能由此得出艺术不再是心灵的需要的结论。正相反,人类对艺术的需求更加迫切了。
    当代美国学者丹托立足于后现代主义艺术的实践,重新提出“艺术终结”的命题。他的逻辑是,后现代主义艺术的一些流派抹掉艺术品和现成品的界限,艺术转到观念的领域,艺术变成哲学,这导致艺术的终结。我们认为丹托的命题不能成立。因为艺术与非艺术的界限并没有消失,人对于艺术(审美体验)的需求,作为人的精神需求,也不会消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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